當〝白雪公主〞以為遇上〝白馬王子〞~原來只是一場騙局!!!

2010070610:00
網路騙財色一個月就報案兩百件

蕭承訓/台北報導中國時報 2008.11.14
網路聊天室成為詐騙集團犯案工具,根據刑事局統計,光是今年十月份,因為援交遭詐騙報案有兩百人,被騙的多是七年級的男生,其中還有兩名未成年的高中生,刑事局昨天呼籲網友小心情色陷阱,家長們更應注意子女上網情形。

劉姓男子日前向警方投書指出,他在網路上遇到一位自稱COCO女子搭訕,並傳送美女照片,接著說自己白天上班,晚上兼差做泰國浴按摩,價錢是兩小時三千元。

後來兩人相約碰面,卻苦等不到,後來接到電話要求他去自動提款機前查驗是不是警察,劉某按照電話指示,一再操作自動提款機,不只帳戶內的存款被轉走,對方還出言恐嚇,要求賠償,擔心之下向警方報案,才知道一切都是騙局。

另名未成年的高中生則是在﹁豆豆聊天室﹂與網友約定時間見面,他因害怕而並未赴約,沒想到卻接到恐嚇電話,對方聲稱約好時間就不能反悔,要他賠償損失,他依對方的指示,偷拿了父親兩張提款卡,交由計程車司機轉交歹徒,結果存款被盜領了卅多萬元。

該高中生一開始還不敢說,後來父親察覺有異,帶著他一同向警方報案,歹徒才沒有再打電話恐嚇。

警方呼籲,援交詐騙三步曲,分別是相約見面、操作提款機及恐嚇匯款,而唯有立即向警方報案,才能終結歹徒永無止境的恐嚇!

網路聊天室設陷海外投資吸引人上

 全球投資環境不景氣,許多人從股票、基金市場退出。刑事局一六五專線昨天表示,騙徒利用網路聊天室,找尋下手對象,自稱是海外投顧公司經理,和被害人搏感情,宣稱可代操海外投資。一名被害女子在短短一個月內匯款十次,被騙了三百多萬元。

被害人說,對方一開始說只要投資廿萬元,便可獲利三千萬元,但對方又陸續掰出繳交手續費、保證金、公基金、帳戶管理費等名目,把她的積蓄全都吸乾。

家住台中的黃小姐是在今年八月間,於交友網站認識自稱是馬來西亞某投資顧問公司的陳經理,雙方靠網路傳情交往了一個月,陳經理便邀她參加一個公司的投資專案,並說由於獲利太高,名額有限,需透過他才可以得到投資機會。

接著對方要她可以上網去找這家投顧公司,她上網後誤認確有其事,心想只要投資廿萬元,就可獲利,即使被騙,還算小錢。

沒想到,第一次匯款後,就接到自稱﹁金管會﹂官員電話,說有一筆馬來西亞匯款匯入她的帳戶,疑涉洗錢,該筆錢要退回馬國,必須再和馬來西亞聯絡才能領回獲利。
黃女透過網路和陳經理取得聯絡後,又陸續匯款,一共匯了三百五十六萬元,黃日前向同樣也是投顧公司的好友詢問,才知道被騙了。

另一名住基隆的江姓女子,也是在今年十月間,於網路聊天室認識自稱是香港投顧公司的蔡經理,對方告訴她,投資八萬元,可獲利一千三百萬元,她想多賺點錢,便分四次匯款,共四十五萬元給對方,結果也是有去無回。

刑事局強調,一分耕耘一分收獲,投資廿萬元即可獲利三千萬元,簡直就是現代版的神話傳奇,民眾若接獲類似資訊,就直接刪除。

照片都沒見過護士網戀被騙25
更新日期:2009/07/25 04:09

〔記者蔡淑媛/台中報導〕陳姓女護士上網交友,主動向貼上「裴勇俊」照片的男網友攀談,對方自稱是理財公司主管「劉和平」,2人網路交往月餘,陳女連劉某真正的照片都沒看過,只聽對方吹噓可協助投資股票賺取龐大利潤,馬上匯出25萬元,對方隨即失聯,才發現遭到詐騙

30歲的陳姓女子報案,2月在MSN交友網站瀏灠,發現一名在個人網頁貼上韓國偶像明星裴勇俊照片的男網友,對方自稱36歲,自我介紹則引用知名網路小說家的內容「…世上最遙遠的距離,是我站在你面前,卻不能告訴我愛你」,對方欲尋找28至38歲的女性,小姑獨處的陳女一見傾心,進一步留言並結識,進而一步一步掉入詐騙陷阱。

電話談心失去防備

陳女指出,男網友自稱「劉和平」,擔任香港理財公司主管,月入數十萬元,對方聊天時,經常引用小說、詩集的詞句,2人交往月餘,常常利用MSN、長途電話徹夜聊天,陳女認為2人陷入熱戀,雖沒看過對方的照片,但劉某保證近期將搭機來台看她,讓她失去防備被騙25萬元。

台南法院公廁上演「4腳獸」戲碼!

〔記者王俊忠/台南報導〕台南法院公廁上演「4腳獸」戲碼!林姓已婚男子與未滿16歲女網友交往,前後發生7次性關係,其中一次竟跑到台南地院女廁辦事,台南高分院依與幼女性交罪判林某1年徒刑。

判決指出,28歲林姓男子育有2名子女,97年8月20日,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僅15歲的甲女,兩人常用電話聯絡,並成為男女朋友。

法官查出,從97年9月20日到10月10日約20天內,林某與甲女共合意發生7次性關係,分別在林某、甲女住處、南市龍成飯店、台南地院女廁,另外3次在七股鹽山女廁。

高分院審理時,林某辯稱甲女告訴他已滿16歲,案發後要與甲女父親談和解,才知對方未滿16歲。不過,法官從甲女供詞與林某已婚、社會經驗豐富背景,認定不可能不清楚甲女未滿16歲。

高分院合議庭依刑法與幼女合意性交罪,對與甲女發生7次性關係的林某,每一案各判3個月徒刑,合併應執行1年。

對於有民眾到法院公廁「辦事」,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陳顯榮說,他不曾聽過這件事,不過法院男、女公廁對外開放,不易控管,將研商管理方法,並派法警加強巡邏,防範4腳獸事件發生。

木隔音效果差,卻因此意外救了邱姓男子免於強姦罪!板隔間的

苗栗縣19歲邱姓男子,被17歲少女網友指控她房間內性侵害她。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文傑偵辦發現,少女房間隔壁就是她弟弟的房間,兩房是以木板隔間,隔音效果不佳。少女自稱在深夜遭強制性交,如果大聲呼救,弟弟應可輕易聽到,她卻沒有求援,有違常情,應非遭到逼姦,對邱嫌不起訴處分。

少女指控,今年2月26日晚上7點多,與邱某在網路聊天室認識,當晚11點,雙方約在她家外面的空地聊天。1個小時後,邱說想借廁所,她讓他進屋內,後來邱到她房間繼續聊天,凌晨2點多,強行脫去她的衣褲,性侵害得逞。

邱姓男子坦承與少女發生性關係,但否認強制性交,強調雙方是你情我願。檢察官張文傑調閱醫院驗傷診斷書與刑事局鑑定報告,發現少女的處女膜雖不完整,但身體其餘部位都無任何外傷。少女自稱當時一直將邱推開,但邱仍霸王硬上弓,如所言屬實,應多少會留下掙扎造成的外傷才對,因此不無可疑。

張文傑並了解少女家中房間的配置情形,發現少女臥房與弟弟的房間相鄰,而且兩房是木板隔間,隔音效果差。如果少女不願發生親密行為,大可呼救,隔壁的弟弟也會察覺,她卻完全沒有求援,不合常理,因此認定邱某罪嫌不足,應不起訴處分。

資料來源:苗栗地檢署

免職警劈10餘女迷昏拍性碟劫財
更新日期:2009/09/23 04:09

〔記者黃敦硯/台北報導〕因案遭免職的警員方介山當「網路男蟲」,假扮德國籍建築師,在交友網站同時劈腿多名單身熟女,涉嫌「灌酒、下藥」迷昏被害人,拍攝裸照與性愛影帶,有大學女講師在內的10多名女性上當,共被騙走500萬元。
自抬身價扮男蟲

刑事局偵七隊二組會同台南縣刑大,昨赴南縣永康逮捕方介山,在電腦裡查扣1、200張女子裸照,其中不乏私處特寫;另有多片他和女子的性愛光碟,但片中多名女子疑似神智不清,警方懷疑遭下藥。

對於女子的指控,方嫌聲稱,「這是正常男女朋友交往,至於欠她們的錢,以後會慢慢還」。

48歲的方介山是警員班110期,原是苗栗縣通霄警分局警員,88年因迷昏一女,拍攝其下體,被判刑2年2月並免職。

警方指出方嫌相貌平凡、口才普通,卻能讓多人上當,警方認為關鍵在於自抬身價,幾年前,他疑似偽造「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畢業」學歷,成功應徵進入台南某飯店,當了一年多的副總。共騙走500萬

他也自稱入籍德國,是德國「爵德林玆工程設計股份公司」總經理,該公司取得台灣南科標案,他負責在台監工;他同時以「方瑜、方子雲、方子傑、方子暉」等假名遊走網路,鎖定失婚或未婚熟女,騙取信任進而交往,一旦女方墜入愛河,方嫌便掰出各種理由向被害人借錢。

警方透露,方嫌無業,卻住高級住宅、開名車,花費全來自被害女性,有一名女子被騙了150萬,另一女損失近200萬,被騙30至70萬的更多。

警方懷疑,方嫌疑對女子灌酒或下藥弄昏,再拍攝裸照及性愛影帶,意圖恐嚇其不得報警。果然,警方昨天根據照片尋找被害女性,就有多人礙於顏面,否認自己是影中人,警方呼籲被害女子勇於出面指認,並依詐欺、妨害性自主、偽造文書等罪,將他移送台南地檢署。

嫌女網友醜男已婚痛扁美眉
更新日期:2009/12/14 08:01

台北市一名已婚的陳姓男子,透過時下流行的網站臉書約了女網友唱歌,沒想到女網友的外表和他預期的差太多。男子一氣之下,不但在KTV裡對女子拳腳相向,還搶走女子手機和皮包,而整個囂張的打人過程,都被KTV裡的監視器拍了下來。

身穿白衣的陳姓男子,在KTV大廳裡殺紅了眼,對著瘦小的女子窮追猛打,一旁的友人還試圖拉住他,只是男子抓狂似的追打,拉都拉不住。

只為了女網友外表不如預期,男子在包廂內就先動手打人,女網友被打趕緊離開,男子竟然一路跟出來要進電梯,雙方的友人出面勸架,卻一點都沒有用。進了電梯,男子繼續對躲在角落的女網友大聲叫囂,還不時出拳打人,最可惡的是為了怕女網友找人報復,男子還搶走對方的手機和皮包。

今年33歲的男子陳家麟,背著老婆約女網友唱歌,竟然還自稱是竹聯幫大老的姪子,在公眾場合高調打人,只是囂張的行徑罪證確鑿,被警方依強盜罪嫌送辦。(民視新聞台北市報導)